2)不同容量、不同新旧的电池严禁混合使用;
3)电池应尽可能安装在清洁、阴凉、通风、干燥的地方,要避免受到阳光、加热器或其*他辐射热源的影响。
4)电池在存放、运输、安装过程中,会因自放电而失去部分容量,因此,在安装后投入使用前,应根据电池的开路电压判断电池的剩余容量,然后对蓄电池进行补充充电。
5)UPS在运行过程中,要注意监视蓄电池组的端电压值、浮充电流值、每只蓄电池的电压值、蓄电池组及直流母线的对地电阻和绝缘状态。
6)电池放电后应及时再充电,未充饱的电池再放电,会导致电池容量降低甚至损坏,所以配置适宜的充电器;
7)适当的放电,有助于电池的激活,如长期不停市电,应人工将电池放电,每年2~4次,可利用现有负载放电,时间为1/4~1/3后备时间;
8)电池放电越深,其循环使用次数就越少,在使用时应避免放电。如果UPS处于轻载放电或空载放电的情况下,也会造成电池的放电。
9)长期停用的电池应充电后贮存,而且每半年需要对电池进行充放电一次,一般对电池进行浮充4~10小时左右,并在电池逆变状态下工作2~3分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