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、每天检查蓄电池的浮充电流是否在合格范围内并做记录。当蓄电池的浮充电流突变时应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。
3、每月应测一次电池单体电压及终端电压。
如发现个别电池(2V系列)浮充电压低于2.18v/单体时,应对电池组进行人工转换均衡充电,充电方法为:25℃时2.30V/单体,需24h;或25℃时2.35V/单体,需12h,均充后若仍不能恢复正常的电池应尽快联系厂家处理。端电压是反映电池工作状况的重要参数,所以测量电池端电压不能只在浮充状态,还应在放电状态下进行。
4、为保证电池有足够的容量,每年要进行一次容量恢复试验(即大充大放),让电池内的活化物质活化,恢复电池的容量。
5、在蓄电池不均衡性较大、较深度地放电后,或运行三个月时,都应采用均衡的方式对电池进行补充充电。
6、电池运行期间,每星期须检查一次蓄电池的接线螺栓有无发热现象,每月须检查一次蓄电池的外观有无异常变形,每半年须检查一次连接导线、螺栓是否松动或腐蚀污染,松动的螺栓必须及时拧紧,腐蚀污染的接头应及时清洁处理。
7、对蓄电池的检查测试记录数据应妥善保存,每运行半年,需将运行的数据与原始数据进行比较,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。